社保退回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种:
劳动者向社保稽查部门申请补缴社保时,如果提交的材料不够完善或者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社保稽核机构可能会退回投诉,要求补充或先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
没有完整材料的投诉,社保稽查部门通常会退回,要求补充或先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确认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超过法定时效后提出投诉,社保部门可能会退回投诉,因为时效问题通常不被受理。
社保重复参保的情况下,必须强制清退。例如,如果个人在公司交了职工社保,又在老家交了一份新农合,那么在退休时只能选择一份养老金,必须清退其中一种。
参保期间出现错误缴费,如缴费金额计算错误、缴费方式不正确或缴费账号错误等,导致实际缴费超出参保资格所需金额时,可申请社保费退费。
个人申请社保及老年保险费先交了费用,但由于未能通过审核的原因,可以申请社保费退费。
如职业发生变化,导致所参保社保账号中新增或取消某类保险,而导致缴费金额会有变动,可申请社保费退费。
个人未就诊即提前退出参保的,可申请退费,但退费开始时间以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日期为准。
缴费人看到的“缴费成功”提示仅代表银行完成了扣费,还需银行与税务机关对账成功后才能顺利完成缴费。若税务局系统未能成功收到银行传递的信息,税银对账失败,费用会原路退回。
“已退收”一般会是个人缴费和社保缴费产生了重叠,需要退还其中一方的费用。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更换新单位导致的,之前可能是个人以灵活就业在缴费,然后到单位上班就由单位缴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出现误差。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社保退回的情况时,先仔细查看退回原因,并根据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补充材料、重新申报或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