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农村大队(村委会)的步骤如下:
起诉状应记明以下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准备与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的证据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携带足够的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起诉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自己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可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并提出申请,比如向镇(街道)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立案后,法院会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以内提起上诉。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