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包括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建议您在准备复婚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此外,如果涉及到跨国复婚,可能还需要提供额外的证件和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