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应该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具体来说:
1. 对于民事纠纷,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如果涉及多个被告,且他们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内,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提起诉讼。
3. 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诉讼,比如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或被监禁的人,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4. 中级人民法院通常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5. 基层人民法院通常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以确定最适合您案件的法院和正确的起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