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社保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7. 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8. 社保局开户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1份(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9. 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以及打印出公司需缴纳社保的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让公司法人签字,然后将两个表都盖上公司公章,拿到社保局核定窗口。
10.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白底无边框1英寸照片1张;提供符合标准的电子版照片。
11. 16岁以下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供代办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口簿原件及未成年人页复印件1份。
12. 6岁以下儿童不用提供照片。
13. 填写社保卡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并签字确认。
14.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新办人员)。
15. 公司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号码等。
16. 职工名册、工资表:用于登记员工信息和工资情况。
17.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可能需要提供)。
建议:在办理社保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要求带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