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被扣留后,提车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事故的性质、是否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效率。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和相应的时间期限:
如果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且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那么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接到通知领取车辆。
对于需要检验和鉴定的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通常为20日。如果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和鉴定,且需要延长,则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因此,加上检验和鉴定的时间,提车时间最长可达60日。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检验和鉴定的期限超过30日,必须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且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综上所述,事故车辆从被扣留到可以提车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处理程序。在简易程序下,通常需要15至30日;在一般程序下,可能需要35至60日,具体时长取决于检验和鉴定的进度。建议事故当事人及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车辆扣留和提车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