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卖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原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共有产权人声明及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
产权人印章。
土地使用权证。
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等房产,需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买卖合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证明(如单身)。
印章。
如需要贷款购房,还需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材料。
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将所有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建议在房屋专卖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证件齐全、产权无争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