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私人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私人公款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具体的处罚如下:
1. 如果挪用私人公款数额较大,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如果挪用私人公款数额巨大,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如果挪用私人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可能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在特定情况下(如进行非法活动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未在提起公诉前退还,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或者挪用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处罚可能会更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