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不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
1. 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未年检的不赔。
2. 地震等自然灾害不赔。
3. 精神损失不赔。
4. 故意放走负全责的肇事人,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不赔。
5. 自己加装的设备未单独投保,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不赔。
6. 发动机进水后,再次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7. 车没丢,但轮胎、反光镜片丢失不赔。
8. 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9. 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10. 拖着没保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11. 撞到自家人、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损、车辆零部件被盗等不赔。
12.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火灾、火灾原因不明的不赔。
13. 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车辆零部件被盗、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
14. 转让、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未批改的不赔。
15. 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16. 保险车辆的损失中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
17. 保险单约定的免赔额以及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损失部分。
请注意,不同保险公司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情况可咨询投保公司了解详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