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失火应该向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具体来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内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也参与农村火灾的处理,包括初步的灭火和现场秩序维护。
如果火灾导致严重损失,需要救助,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济。民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灾民救助名单,并发放相应的救灾资金。
建议
一旦发生农村火灾,首先应立即拨打当地消防部门的电话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自救。
同时,应通知当地政府或派出所,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到场协助处理。
如果火灾原因明确且存在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如果无侵权人,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