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不去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被告反诉的,也可以缺席判决。
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债务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拒绝履行判决,将导致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债务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甚至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影响个人信用。
逃避查收文件并不会影响诉讼进程,但会失去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和陈述事实的机会。
综上所述,法院传票不去可能会导致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司法拘留、拘传到庭、信用受损和诉讼权益受损等严重后果。因此,建议当事人积极应诉,通过法庭辩论和举证质证,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结果,或者在必要时与对方进行和解,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