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罚款的处理通常需要在 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完成。具体处理时间限制如下:
驾驶人应当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如果违章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未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对于电子眼监控拍到的违章,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累计扣满12分。
如果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满12分,需要在收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格证明》后的30天内,进行满分处理。满分处理可以选择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或重新参加驾驶考试等方式进行。
建议驾驶人尽快处理违章扣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