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征地的具体时间主要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工程的进度、环评批复的时间以及法律规定的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时间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流程:
高铁的2次环评批复应当在一个星期之后就可以进行征地。
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征收土地的公告应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进行。
征收土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实施土地征收。
高铁开工前至少两个月开始征地拆房。
高铁开工前一般逐步段在先期开工的一年左右开始全线段征地。
高铁初步设计批复后,还需要进行购地预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的确定以及资金的筹划等,这些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征地。
综合以上信息,高铁征地的时间可以从环评批复后一个星期开始,但具体征地的时间点会因工程进度和其他因素有所调整。通常情况下,高铁开工前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征地及相关的准备工作。
建议: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征地,确保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密切关注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及时提出意见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