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欠条上使用的是假名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笔迹鉴定确定欠条上实际借款人的身份。
提供其他债权凭证,如汇款单据、转账记录等,以证实款项的实际收款人是被告本人。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债务关系并追究对方责任。
如果欠条上的假名经证实为已故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其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责偿还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债权人提起诉讼时需满足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条件。
债权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
如果使用假名是为了逃避债务或其他法律责任,可能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即便欠条上使用的是假名,如果债务真实存在且合法有效,债务人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