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暖报停需要以下材料和手续:
需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填写并提交。
必须结清往年欠费方可办理报停。
如果需要恢复用热,需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恢复供热申请,并需100%缴纳本年度采暖费。
连续报停的用户需要出示历年供暖季(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的水、电、气明细表。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前往热力公司或收费大厅办理报停手续,以确保报停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