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事故的方法如下:
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避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如果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如果因为抢救伤员发生了位置变动的,应当标明位置。
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并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责任判定较准确,证据可以得到较好的保留,发生矛盾和摩擦时可以通过交警得到有效解决,保险公司对责任判定认同度较高。
保险查勘可以较快地得到保险公司的支援和服务,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比较全面,使当事人少走弯路,可以得到更快捷的理赔。但是,现场查勘需客户耐心等待查勘人员。
自行协商省时省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也可以减轻因此而带来的交通拥堵等压力。但是需要尽可能地通过手机拍照等留下现场证据,协商责任需书面形式,需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以便更理智地处理问题。
遇事应调查研究,寻找规律,躬身入局,形成方法,迭代改进。不要急于下定论,而是要带着“空杯心态”去获取一手资料。
民事问题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
建议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法,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并尽可能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