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租赁房,特别是指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种 保障性住房。这种房子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各种社会主体筹集房源,并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住宅性质房屋。单位租赁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因此,单位租赁房具有住宅性质,但居住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总结来说,单位租赁房是一种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具有住宅性质,但居住者只享有使用权。这种性质的房子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法院会受理相关的居住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