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的部门和流程如下:
城市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查,对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批准其享受低保待遇,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工作,并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受理和初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总结:
办理低保的部门和流程包括: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查,并批准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联系当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