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可以在 所在地县级交通部门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后,部门审查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决定是否批准。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部门批准并发放许可证件。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交通局窗口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