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的缴存流程如下: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携带提取资料和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在10日内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通知职工更正或补充,不符合条件则退回申请资料。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通知书,职工可凭身份证、龙卡或储蓄卡、申请书及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提取。
网上缴存
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此平台选择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网站: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打印相关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补缴详情:
补缴条件:备齐申请材料后申报。
缴存材料:包括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单位缴存汇总表、单位经办人身份证等。
办理方式: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预约现场办理或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办理。
缴存比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11%或12%比例缴存。
其他单位:可在5%至12%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新职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以当月工资为基数。
缴存基数计算:
月缴存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注意事项:
新调入职工从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
缴存比例和基数需符合当地规定。
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