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需要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
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减半。
房屋权利人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委托有关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房产测绘缴纳的费用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
建议:
在办理房屋登记时,申请人应仔细了解相关收费政策,确保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对于符合减免政策的房屋类型,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可以享受免收或减收登记费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