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后,判决书的发放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审理程序以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书的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法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如果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法院可以决定延长,并需按程序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综合以上信息,法院开庭后判决书的发放时间一般为 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发放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审理程序及法院的工作安排。如果需要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度,建议联系承办法官或法院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