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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醒:春季河豚鲜美 留心剧毒伤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0 10:25:00    

    这段时间,河豚是一些餐厅的时令菜,但部分消费者对河豚毒性认识不足,易发生危险。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消费提醒称,消费者不能在追求“极鲜”的路上“狂飙”。

    河豚种类繁多,其毒性强弱随着季节变化有所差异。每年2月至5月是河豚卵巢发育期,此时毒性最强。河豚毒素是自然界发现的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仅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但也并非所有河豚都不能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绍,根据农业部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以下简称“通知”),仅有条件地放开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河豚养殖品种。

    然而,并非任何餐饮企业都能养殖、加工或售卖河豚。《通知》对河豚养殖基地、加工企业、加工人员、安全加工技术等方面均有相应规定,并要求河豚加工产品包装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市场上禁止售卖河豚活鱼及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仅允许售卖经过加工的河豚产品。

    如何预防河豚中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市民,不购买、不加工、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或河豚鱼制品。食用后如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呼吸困难、全身无力等症状,立即就医。不要盲目逞一时口欲之快,如发现违法违规售卖河豚的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记者 沐方婷)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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